現對申請對象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任何組織或個人對公示的情況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書面向橋頭鎮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小組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日內重新調查核實。反映人需署真實姓名以便調查,否則作異議無效處理。(以下名單將從2023年09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07日止鎮內公示10天)
聯系地址:橋頭鎮行政辦事中心10樓,聯系電話:83433588,聯系人:李浩櫟
東莞市橋頭鎮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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