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東府〔2023〕21號)于2023年月5月4日由市人民政府印發實施。根據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做好〈東莞市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貫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我局經調查研究,現修訂起草了《企石鎮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鎮農林水務局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人士意見,如有意見請以書面材料形式向我單位反饋,如不能提供書面材料及有效證明,恕不受理。
公示時間:2021年9月28日—10月27日
受理單位:東莞市企石鎮農林水務局
地址:企石鎮振華路178號
電話:0769-86720698
東莞市企石鎮農林水務局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企石鎮農村(社區)集體資產管理實施辦法(送審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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