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單位(東莞市寮步鎮泉塘股份經濟聯合社)委托招標代理機構(東莞市新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泉塘坑仔一街、圍仔東二十巷環境提升工程(招標編號:LBALBC12300470)于2023年09月21日上午09時30分在東莞市寮步鎮住房規劃建設局大樓一樓招投標服務所投標室開標,產生的第一候選人為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結果公示時間為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5日。
中標結果公示期間,招標人收到投標單位對公示內容提出質疑,質疑事項為:(1)第一中標候選人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擬投入的項目負責人林少坤,建造師注冊證書號:閩2352069201911766與全國建筑市場監督公共服務平臺登記的建造師注冊證書號:閩2352019201911766不符。(2)第一中標候選人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9月21日安排項目負責人林少坤參加本項目投標且于當日同時安排項目負責人林少坤參加香山街道農村生活污水雨污分流完善及雨水立管改造工程(一期)(施工)項目投標。
經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核查,(1)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林少坤建造師注冊證書號為閩2352019201911766與東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填寫的證號不符,異議事項成立,根據招標文件5.5.8款規定,否決其投標。(2)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林少坤在參與本工程投標時,同時參與其他正處于開標、評標階段等未得出中標候選人的投標項目,異議事項成立,根據招標文件5.5.18款規定,否決其投標。
經監督部門同意,招標人決定取消廈門錦祥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標資格,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6.1.4款“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的規定,招標人決定對本項目重新組織招標。
公示期為自本說明發出之日起 3日(節假日順延,即公示期最后一日為工作日)。
特此說明。
招標人:東莞市寮步鎮泉塘股份經濟聯合社
招標代理機構:東莞市新葉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28日